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解读离婚登记分房产
离婚房产过户最新政策解读:
1、婚姻登记时间到期,双方没有协议离婚,或者虽然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不具备离婚房产处分条件,不能办理更名。
2、双方协议离婚只能更名一套,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一方将婚前婚房更名,应当认定有效。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更名,应当要求离婚登记时离婚,或者根据当事人双方约定。
4、离婚时夫妻一方申请变更共同财产中债务情况,并经审查需另一方同意的,不属于更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5、离婚时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共同财产中债务情况,并经审查需另一方同意的,不属于更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更名流程如下:经公证: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按政策提供各类证明,如协议、产调、不动产登记、公证或者法院判决等。交易:自审查完毕受理交易手续,审查结束离婚后公证。审查:收交易书面材料。执行: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6、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无效。要准备的材料:换名前如需查新房的交易变更登记的联系原卖方,变更后如果需要改共同财产的联系原卖方。收到新房的收购方需要到原房屋所在地房管局(部门)申请出新房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最好提前预约。注意:房管局要求是外省市和有关房产的实际情况,部门要求还有名下房产的交易变更手续,有关部门要求还有抵押登记的交易变更手续,保险起见房管局要求还有房屋负债。
7、如无需交易变更,只是收购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夫妻身份证明、有关离婚协议书(双方之间有关财产变更的约定书);如果夫妻财产转移等变更,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离婚协议的复印件。
8、如要增加“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以赠与的方式共同转移夫妻财产,如果夫妻一方不想增加“夫妻共同财产”,就必须申请办理婚姻更名手续;要准备的材料:夫妻身份证明、有关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核准:涉及房产、车辆交易或者其他财产变更要本人到场核准,各区县房管局或其他部门核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与当地其他部门配合。
换房流程如下:通过法院判决换房
1、共同财产变更登记必须有法院的审查。换房须首先取得当事人所购买的房屋合法产权证书。
2、换房的同时需要审查原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外地户口还需要结婚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按市场价变更。共同财产变更登记前共同产权人首先双方到场申请更名。
4、换人登记前双方未离婚的,提交书面申请(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交易证明文件。
5、换人登记后,双方到场进行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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