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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风险 复婚后新房也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秦皇岛房产网 发布于 2018-05-25T10:27:29 点击:

 

  “假离婚”的三大风险
  1、法律不承认“假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法律保护婚姻自由,一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复婚。
  2、离婚财产分割有风险
  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夫妻双方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由名下无房的一方重新购置新房产。如果获得房屋一方反悔不想复婚,则无房一方会面临人财两空的悲惨境地。即使双方复婚,不论是根据《离婚协议》获得的房屋还是离婚后单方重新购置的房产,分别属于各自第二次结婚前的个人财产。
  3、离婚后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签署的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后各自取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再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割财产。

责任编辑:秦皇岛房产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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