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炒房,损失惨重!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促进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1、认真进行购房者资格管理,加强监管,维护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2、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用房价格记录保存制度,并在备案后10天内一次公开所有房屋。
3、继续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中介活动进行深入整治,严厉打击提供不实证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违法行为。
4、加强市场运作的监视,分析,研究和判断,完善市场监管计划,给予预警,并及时引入新的监管政策。
5、合并地区管理职责。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和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是各自行政区域(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第一人。将对该辖区房地产销售的购买限制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二、严格审查购买者的资格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购买者需要提供户口登记,身份证并填写承诺书。
非本地家庭户口的家庭也必须提供税务证明(包括各种税务证明)或社会保险付款证明。开发公司通过审查后,将进行房屋购买程序并保留相关材料。买方提供虚假的审查材料并造成后果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公司的ho积和投机,恶意投机,不愿出售,推高住房价格,变相提价,加价,捆绑销售,违反明确的价格体系以及未能实施依法建立价格申报备案制度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清单和虚假价格信息,垄断清单以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和误导市场预期以及参与预付定金贷款中的过渡性金融服务,例如过渡贷款和建立资金池违反了法律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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