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房产网

秦皇岛楼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秦皇岛房价 > 购房百科 >

恒大无理由退房真的无理由吗?

来源:秦皇岛房产网 发布于 2019-08-15T17:34:20 点击:

  恒大无理由退房真的无理由吗?2015年3月国家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大”)旋即宣称“为践行民生地产的经营理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理由退房”售楼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媒体公开报道,恒大销售额、销售面积、客户来访转化率等市场关键数据,由此均实现大幅增长。但是,结合日恒大无理由退房前承接的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及相关判例来看,笔者认为恒大此举在保护购房人权益方面值得商榷。基此,笔者试从多角度对恒大“无理由退房”实为“有理由”而引发的争议所涉法律问题予以解读,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更多的购房人理性看待恒大承诺,避免盲目、冲动地购置房产。
  关键词:恒大地产 无理由退房 争议 法律解读
  秦皇岛楼盘开发商售楼处24小时热线:13261902344
秦皇岛房价
  2020.6.30恒大官网开屏广告部分页面截图。图中“一周年巨献”表述有误,自其2015年实施“无理由退房”以来,及今已四年有余
  一、事实背景及争议缘起
  2020年5月17日,北京金先生致电笔者,述称其认购了恒大地产项目位于天津市的一处房产,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同时签署了《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与《无理由退房承诺书》,但因此后购房体验严重欠佳,遂主张恒大无理由退房“无理由退房”,却被销售人员告之其并不具有“无理由退房”条件,即其在签订认购书后支付房款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而不具备“无理由退房”之前提条件。可见,恒大“无理由退房”实为“有理由”。
  现有证据材料显示,金先生于2017年6月30日与恒大签署《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并与恒大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大投资公司”)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签订上述文件的当日,其向恒大投资公司支付房款(含定金)239725元;后又于2018年4月27日支付房款239725元;2018年12月17日、18日分别支付240000元、79633元房款及4080元、1恒大无理由退房362元滞纳金。以上均有付款凭证,金先生向恒大投资公司支付房款及滞纳金共计804525万元(大写:捌拾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
  现有证据材料中还有恒大投资公司向金先生出具均无落款日期的《交款告知函》、《还款提示函》各一份,另有亦无落款日期的《通知》一份。该通知主要内容为:阁下须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支付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该房屋,所付款项不予退还,我方无需通知,可另行处理该房屋。” 而且“另行处理该房屋”、“所付款项不予退还”等强硬措辞,在通知中表述两次!

责任编辑:秦皇岛房产网小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产资讯网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秦皇岛房价最新楼盘消息 秦皇岛房价最新楼盘消息
秦皇岛房价最新楼盘消息 秦皇岛房价最新楼盘消息
相关推荐
热门
资讯
新房
一览